1. 認知與接受條款 YouBike 微笑單車 c 是由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北市府」)授權捷安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之自動化公共自行車租賃服務。 本公司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臺北市接駁型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訂名為「 YouBike 微笑單車」(以下簡稱「本服務或 YouBike 」)。當您註冊及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此外,當您使用本服務的特定服務時,可能會依據該特定服務之性質,而須遵守本服務所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內容,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若您為未滿二十歲,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2. 詳細聯絡資訊 若您對本服務營運內容及規則有任何疑問,您可藉由以下 連絡資訊獲得相關訊息: ◎郵政地址: 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2 號 ◎服務電話: 1999 ◎傳真: 02- 2722-4211 ◎官方網址: www.youbike.com.tw ◎電子郵件: service@youbike.com.tw 3. 本要點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租賃站:指本服務設置的自行車租還據點。 ◎公共自行車:指供消費者使用之自行車。 ◎停車柱:指停放公共自行車之設備。 ◎悠遊卡:指一般流通於市面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悠遊卡。 ◎開卡:指開通一般悠遊卡使用本系統功能。 ◎刷卡:指使用悠遊卡於停車柱感應區進行借還車交易。 ◎長期卡:指可用期間較長(一個月、六個月或一年),以現金或信用卡以及悠遊卡於本服務中心申請辦理,需檢驗雙身分證件並影印身分證留存。每次使用前30分鐘免費,詳細內容請參閱「9. 長期卡自行車租賃相關義務及責任」。◎基本費:指申辦短期卡之費用。 ◎使用費:指每次使用本服務之金額。 ◎押金:指使用本服務所需暫時支付之押金,短期卡以信用卡授權不實際扣款,長期卡不收取押金,需檢驗雙身分證件並影印身分證留存。詳細內容請參閱「9. 長期卡自行車租賃相關義務及責任」。 ◎有效使用期限:依申請辦理之卡別,使用資格停止使用之期限。 ◎最高使用時間上限:指每次租車時可租用的最長時間。 4. 您於 YouBike 官方網站、 Kiosk 或服務中心的註冊義務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您同意以下事項: ◎依本服務註冊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維持並更新您個人資料,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 ◎不得以竊盜、冒用等不當手法取得或使用他人之帳號。 若您提供任何錯誤、不實或不完整的資料,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卡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 5. YouBike 隱私權政策 關於您的悠遊卡記名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 YouBike 「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您了解當您使用本服務時,您同意本公司在合理範圍內依據「隱私權政策」進行您個人資料的蒐集與合法使用,包括 YouBike 系統、悠遊卡清算系統及特約銀行間的傳輸與儲存,以及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內部之必要使用。 6. 悠遊卡使用之權力與義務 完成本服務的登記程序之後,申請者需維持悠遊卡及悠遊電子錢包的機密安全。並同意以下事項: ◎不得以竊盜、冒用等不當手法取得悠遊卡卡號。 ◎您的悠遊卡或電子錢包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您將立即通知本公司。 ◎每次騎乘完畢將公共自行車停回本服務系統之停車柱,均確認歸還並刷卡繳費。 7. 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本服務使用之自行車規格,適用於身高 140 公分以上,若未滿此身高之兒童及青少年使用本服務並發生意外,本公司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8. 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道路騎乘之慣例。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 9. 短期卡自行車租賃相關義務及責任 ◎使用者充分了解並同意此註冊行為與基本費之繳交在於申請本服務之使用權,而非本服務之保證使用權。由於本服務為公共大眾使用設施,本公司不負責使用者每次可借車(意指有公共自行車可租借)與可還車(意指有停車柱空位可歸還)之保證,若造成使用者相關權益損失,使用者同意自行吸收負責。唯本公司承諾將以監控管理系統、數學模型分析,盡可能達到車輛與車位之最優化配置,並以專屬之調度車與調度人員進行例行與機動調度。 ◎使用者同意於註冊時繳交本公司規定之基本費,並同意若日後因任何原因停止使用本服務,使用者不得要求本公司退還已繳交之基本費。 ◎長期卡有效使用期限為一個月、六個月或一年,自使用者於繳納基本費款項後算起。使用者於使用期限結束前應歸還自行車且繳清所有使用費。 ◎為能使用長期卡服務,申請人須親至服務中心申辦櫃台出示身分證與第二證件(駕駛執照或健保卡),並提供身分證影本辦理長期卡會員註冊。 ◎使用本服務之「簽約銀行」信用卡申請辦理者,可享有特別服務。簽約銀行由本服務公告之。簽約銀行之擴充,本服務將逕行公告,不主動通知使用者及退還押金,使用者需自行辦理退款。 ◎若使用者未能如期歸還車輛,應主動與本公司聯絡。使用者逾期未歸還車輛超過 24 小時,視為同意以本服務註冊之押金依實際使用時間換算之金額賠償本公司,最高扣除至全額押金為止。本公司得扣除註冊押金或逕向註冊信用卡發卡機構請款,且未來尋獲之車輛所有權仍屬本公司,相關詳細辦法由本公司訂定之 ◎使用者同意於租賃自行車時,欲臨時停靠需使用本車所附之隨車鎖將車輛鎖上,若發生自行車遺失或遭竊,使用者可主動與地區警方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持報案證明親至本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使用者可依此取回已被扣款之半額押金。若消費者因個人行為於臨時停靠時未依正確方式使用隨車鎖將車輛鎖上,本公司有權扣抵使用者全額押金。 ◎使用費付款方式為悠遊卡。使用者持已註冊開卡之悠遊卡,至本服務之停車柱感應取車。一張悠遊卡對一車,不得重複取車。 每次騎乘完畢並停靠回本服務系統之停車柱,均確認歸還並感應悠遊卡繳費,以確保完成借還車流程。 ◎ 租金與押金規則依本服務公告之,本服務得不主動通知使用者。 ◎ 本車輛僅限單人騎乘,不得搭載乘客,不得超載,並不得載送下列物品: ‧ 違禁品。 ‧ 危險品。 ‧ 不潔或易於污損車輛之物品。 ‧ 不適宜隨車之動物類。 ‧ 影響騎乘安全之物品。 ◎ 租賃期間,若有任何違反交通規則所生之處罰案件,有關罰鍰部分,應由使用者負責繳清,如由本公司代為繳納者,使用者應負責償還;有關車輛被扣部分,自車輛被扣之時起至責任機關通知得領回之時止之租金,由使用者負擔,若超過 24 小時,本公司得扣除註冊押金。 ◎ 本車輛如果發生擦撞或毀損,除有不能報案之情形外,使用者應立即報案並通知本公司以原廠修護處理,如因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所生之救援費、修理費、車輛修理期間之租金及折舊費,或造成第三人之一切損害,應由使用者負擔。使用者如未經本公司許可擅自在外修護者,本公司得請求以原廠估價予以重修 ◎使用者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保管及維護本車輛,禁止出賣、質押、典當車輛等行為。如因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 致本車輛損壞或失竊者,本公司得扣除註冊押金或逕向註冊信用卡發卡機構請款,且損壞或尋獲之車輛所有權仍屬本公司。 ◎使用者如遺失隨車鎖之鑰匙,需立即通知本公司,並賠償隨車鎖鑰匙之工本費,其工本費金額由本公司公告知。 ◎本車輛僅負產品責任險及設備公共意外責任險未含人身意外險,如個人需投保人身意外險等其他附加保險,應自行投保。 ◎如車輛騎出五分鐘內零件發生故障者,使用者得立即歸還。 10. 系統中斷或停電 ◎本服務有時可能會出現中斷或斷電等現象,除不可歸咎責任之天然災害外,本公司將提前公告之 ◎於中斷或停電時間內歸還之車輛將以系統中斷或斷電之起時時間結算租金。惟本公司對於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除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11. 廣告 您在本服務中瀏覽到的所有廣告內容、文字與圖片之說明、展示樣品或其他銷售資訊,均由各該廣告商、產品與服務的供應商所設計與提出。您對於廣告之正確性與可信度應自行斟酌與判斷。本公司僅接受委託予以刊登,不對前述廣告負擔任何保證責任。 12. 免責聲明 您明確了解並同意: 本公司對本服務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包含但不限於商業適售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權利。本服務乃依其「現狀」及「提供使用時」之基礎提供,您使用本服務時,須自行承擔相關風險。本公司不保證以下事項: ◎本服務將符合您的需求 ◎本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無錯誤 ◎由本服務之使用而取得之結果為正確或可靠 ◎ 您自本公司或經由本服務取得之建議和資訊,無論其為書面或口頭,均不構成本服務之保證。 您明確了解並同意本公司及其母公司、關係企業、經理人、受僱人、代理人、合夥人及授權人,無須為您任何直接、間接、附隨、特別、衍生、懲罰性的損害負責,包括但不限於因下述事由所生利潤、商譽、使用、資料之損害或其他無形損失(即令本公司曾被告知該等損害之可能性亦同): ◎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 ◎經由或透過本服務購買或取得之任何商品、資料、資訊或服務,或接收訊息或進行交易所產生之替代商品及服務之購買成本 ◎ 他人未經授權存取或修改您的傳輸或資料 ◎ 任何第三人就本服務所為之聲明或行為 ◎ 任何其他與本服務有關者。部分管轄區域並不允許對於特定保證責任的排除或是對於附隨或衍生損害的限制或免除。於此情形,本條前述限制對您不適用。 13.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本公司所使用之硬體、軟體或程式、網站及 Kiosk 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為行銷宣傳本服務,就本服務相關之商品或服務名稱、圖樣等(以下稱「 YouBike 商標」),依其註冊或使用之狀態,受商標法及公平交易法等之保護,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您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使用「 YouBike 商標」。 14. 補償 因您經由本服務騎乘、使用本服務、與本服務連線、違反本服務條款、或侵害其他人任何權利所衍生或導致任何第三人為請求或主張時,您同意使本公司及其母公司、關係企業、經理人、代理人、受僱人、合夥人及授權人免於任何損害賠償或訴訟。 15. 服務變更 本公司保留於任何時點,不經通知隨時修改或暫時或永久停止繼續提供本服務(或其任一部分)的權利。您同意本公司對於您或是任何第三方對於任何修改、暫停或停止繼續提供本服務負任何責任。 16. 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本公司得基於其自行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一定期間未使用、法院或政府機關命令、您自行請求、本服務無法繼續或服務內容實質變更、無法預期之技術或安全因素或問題、您所為詐欺或違法行為、未依約支付費用,或其他本公司認為您已經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而終止您的悠遊卡於本服務之使用。本公司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於通知或未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您同意依本服務條款任何規定提供之本服務,無需進行事先通知即得終止,您承認並同意,本公司得立即關閉或刪除您的註冊,並停止本服務之使用。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務之使用被終止,本公司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17. 一般條款 本服務條款構成您與本公司就您使用本服務之完整合意,取代您先前與本公司有關本服務所為之任何約定;您於使用本服務、關係企業服務、第三方內容或軟體時,可能亦須適用額外條款或條件。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的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公司未行使或執行本服務條款任何權利或規定,不構成前開權利或規定之棄權。若任何本服務條款規定,經有管轄權之法院認定無效,當事人仍同意法院應努力使當事人於前開規定所表達之真意生效,且本服務條款之其他規定仍應完全有效。 您同意您註冊之悠遊卡號係不可轉讓,且您於本系統註冊之任何權利,於您死亡時即立刻終止。於本公司接獲您的死亡證明文件時,您的帳號將被終止,且其所有內容將被永久刪除。本服務條款之標題僅係為方便起見,不具任何法律或契約效果。若有任何違反本服務條款之行為,請立即與本公司客服聯絡。 <本文結束>